胎兒并并不是個無邏輯思維的小玩意。研究表明,胎兒在懷孕5周起就能對刺激性采取行動;8周時可用蹬腳、擺頭等姿勢來表明愛好或厭煩;6個月起,胎兒就過著積極主動的情緒日常生活,不滿意時也會發些小脾氣。新的研究發現,胎兒還能對母親非常微小的情緒、感情差別做出比較敏感的反映:
第一類為理想化母親
他們期待獲得小孩。這類母親孕期覺得最好,孕婦分娩最順利,小孩子心身也最身心健康。
第二類為矛盾母親
這類母親表面上好像很高興。可胎兒卻能注意到母親潛意識里的矛盾情緒和母親心靈深處的抵觸心理狀態。這種胎兒出世后,絕大多數有個人行為難題和胃腸等難題。
第三類為冷淡母親
這類母親不愿獲得小孩,但他們的潛意識期待把這類信息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被胎兒接納。這種胎兒產下后,情緒、感情冷淡,昏昏沉沉。
第四類為不理想化母親
這類母親不愿意獲得小孩。其早產兒率最大,寶寶也經常發生休重過輕或情緒異常。
夫妻爭吵、民事糾紛對胎兒危害較大 ,尤其是孕媽媽發火時的高聲哭喊能造成胎兒躁動不安和害怕。孕媽媽在這時會代謝很多的去甲腎上腺激素,使血壓值升高,胚胎血管收縮,造成胎兒一次性氧氣不足,危害胎兒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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